3月12日,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宜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宜春市从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全面推行。
改革的时间和进度安排
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年初三毕业生)参加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的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计分科目与年保持不变,学科分值按省教育厅新要求执行,招生录取原则不变。
从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年初三毕业生)起,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采取“8+2”模式,分别为初三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初二地理、生物(含实验)。按照全面发展、负担适度的原则,全面落实初三音乐、美术的合格性考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实施初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三信息技术机考测试。
0
1
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语文等13个学科全部纳入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全科开考。将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科目分值:有升有降。语文分、数学分、外语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按照当年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考试方式:分类考核。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取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仪器测试;信息技术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采取过程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呈现:原始分+合格/不合格。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含实验)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时间:学完即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随清,地理、生物科目安排在初二下学期6月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已进入初三的学生,未在初二进行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推迟到年与其他科目一并举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原则上安排在初三进行。初二生物实验操作与初三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测试同步安排在下学期4—5月份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安排在初三下学期6月份,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
考试组织:省、市、县联动。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生物、物理、化学三科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自主命题,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确定项目,统一考试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科目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0
2
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思想品德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学校按照写实记录、遴选公示、录入系统、形成档案四个步骤认真开展评价工作。靖安、奉新、上高、宜丰、铜鼓和万载等六个省级试点县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进一步明确具体使用的办法和方式。高中学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没有作为计分科目的学科,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在试点推进的基础上,全市将重新制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
0
3
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六个省级试点县试点先行
从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全市省级试点县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各县要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
从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全市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年,全市全面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管理机制。
0
4
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政策
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比例)。自主招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的学生。
0
5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地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
0
6
减少并严格控制加分项目
取消各级三好学生、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加分项目
从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取消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0
7
规范招生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来源:宜春教育体育)
原标题:《事关宜春中考改革,高安家长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