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打烊”
情暖护民生
“卯”足干劲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近日,结合“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专项活动,宜春两级法院细化工作部署,聚焦涉民生案件持续发力,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出“利剑”。
宜春中院
2月6日至7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执行局局长述职会在靖安召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甘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靖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鹏致辞。会议特别邀请了市中院政治部、督察室、审管办等部门参加,进行现场评议。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长(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10家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负责人)以PPT报告的形式进行了述职,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胡圣华对每个法院年执行工作进行了逐一点评。
会议指出
要持续深化“惠企快执中心”建设,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化解涉及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领域内矛盾纠纷。
完善执行事务中心,打造成具有执前调解、立案审查、类案调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执行服务团队,在实现“法官办案,中心办事”高效运转模式的同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推广执行和解中心,适时引入各类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外部力量,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地域特色的执源治理方式。
充分发挥“三统一”职能作用,对执行流程进行集约化再造,全力打造执行工作流程样板,变事后监管为刚性约束,加强对人、案、事的统一管理,实现执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会议要求
要筑牢忠诚防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
筑牢廉政防线,对标“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要求,坚持严格查处执行干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与完善执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紧密结合,既确保依法规范公正廉洁执行,又注重充分保护执行干警正当权益,防范和减少办案风险。
筑牢规范防线,严格落实“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始终,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大年三十接线索
耐心协商促和解
春节假期第一天,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窗口值班人员接到电话,申请执行人汤某反映被执行人官某即将回到其位于保利市场的住所地,希望能够对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袁州区法院在接到线索后立即对相关案件进行核实,并第一时间通知当日值班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汤某取得联系。
下午5点,三名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官某住所地附近依法对其进行了拘传。晚上10点23分,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反复协商,被执行人官某与申请执行人汤某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官某现场支付元,并承诺会按期如约履行法律义务,该案得以妥善处理。
巧抓春节“黄金期”
上门“拜访”促履行
大年初三,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找到了还在亲戚家拜年的被执行人黄某某。
原来,黄某某以投资为由邀晏某某入股,并长期拖欠本金,后经法院调解,黄某某需偿还晏某某13万元,但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
终于在年1月24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晏某某提供的线索,赶到被执行人黄某某岳父母家,在被执行人黄某某家属的配合下,通过现场释法明理,促成其主动履行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晏某某达成和解。
新春上班第一天
主动履行鼓干劲
“法官,你好!你们今天开始上班了吗?我与姚某已协商好了,想过来法院。”1月28日上午,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
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姚某需偿还彭某欠款3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姚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姚某名下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