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商关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宜丰县城管局原*组书记、局长王辉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押金问题。王辉在任县城管局局长期间,先后收取余土公司管理费、某电器有限公司等34家商户及房地产公司工程押金等,共计89.62万元,用于办公楼装修、办公费、小车维修、公务接待等。王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年6月,王辉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高县园林局副局长袁单根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问题。年3月,袁单根作为国道及昌栗高速沿线村庄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年美丽示范村EPC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开标前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并在评标过程中,违规给予某投标公司评最高分,为该公司违规中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年6月,袁单根受到*内警告处分。
丰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股股长杨修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年12月至年4月,杨修江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帮助房产中介公司或者个人缩短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等方式,多次收受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