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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7 23:27:00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8月21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30起,希望通过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扩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声势,为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的高速行车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案例一

7月6日晚22时15分左右,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阳泉东收费站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闻到驾驶员赵某说话一股酒味,随即要求赵某下车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可是赵某接下来的一连串表演让民警哭笑不得。

赵某因担心被罚竟然装腔作势——要么吹气时间短,要么用牙齿顶住吹气管要么吹的走风漏气,导致检测仪无法显示数值,期间赵某倒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时地扇自己一个耳光,并自责“真傻真后悔”“不该听那帮人劝酒”。随后,在民警严厉警告赵某后,赵某终于配合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为41mg/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不过,当听到民警要对赵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时,赵某开始开始不淡定了,赵某着急地向民警央求,希望别扣完12分,说自己是“A1A2”本,不然他就不能开大客车了。

据赵某交代,他平时就是开大客车的,哪里有活就去哪里,工作时间并不固定,虽说降级后他还可以驾驶大货车,但是他还是希望可以继续开大客车,工作相对来说比开大货车轻松,希望民警可以“给他一碗饭吃”,这样的结果民警也表示同情,不过赵某的请求被民警当场拒绝。

随后,民警依法对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0元,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处罚。

案例二

7月15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二大队的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起疲劳时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这辆晋L籍大型货车的GPS行车记录显示:该车从当天凌晨1时07分到9时13分已连续行驶了8个多小时。当事大货车司机靳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理直气壮,屡屡语出惊人,“开大车的不都是这样嘛、我知道违法,但是法律这玩意不实用。疲劳驾驶危害大,如果你和那些因为疲劳驾驶发生事故的司机们“相遇”,你还会如此的理直气壮吗?

案例三

近日,高速交警六支队六大队民警在省界安保检查站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驾驶员做进一步处理。

7月16日18时许,大队民警在省界安保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忽然有一白色越野小轿车远远停在路边,从车上下来一人匆匆忙忙在车前车后绕了一圈,机警的民警立刻上前对其进行调查询问。起初司机常某某及副驾的乘客还百般狡辩,不承认自己有违法行为。但车上小姑娘告诉民警事情真相。原来这是一家三口着急回家,所以父母将车辆号牌进行了变造,企图逃避电子监控检查,虽然小姑娘阻止过,但其父母并没听劝。没想到在这儿遇到民警检查。所以才出现前面停在路边取掉“小铁片”,并同民警抵赖拒不承认错误的一幕。

民警认为:一家人一起出行,安全才是第一位。而且父母本就做了不对的事,还当着孩子的面撒谎、抵赖,这样的言传身教岂是合格父母所为!小姑娘勇于承认错误,用实际行动给自己的父母当了一回老师。经过民警一番教育,这对糊涂父母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勇敢的接受了处罚。

案例四

7月16日,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辖区京昆高速平阳段普降小雨,值班民警通过路面监控设备视频巡检时,发现了惊险的一幕!

16时25分,一辆车牌号为渝FM2的白色小轿车,在盂县南收费站匝道口,突然缓缓行驶,从第一车道违法变更至第三车道后将车停在了导流区,此时,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半挂货车迅速减速紧急制动避让,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据悉,该车驾驶员杨某萍与丈夫返回四川老家时,途经京昆高速平阳段,因对路况不熟悉,所以在匝道口突然变道停车侦查路况,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对此,驾驶员杨某萍表示很后怕,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两项处罚:1.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罚款元,不记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罚款元,记6分。

案例五

7月16日17时许,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辖区京昆高速平阳段普降中到大雨,民警赵存居、杨君师巡逻至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靠在右侧应急车道内,护栏外还站着三个人,民警赶紧停车查看情况。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一家三口趁着孩子暑假期间,从河北保定出发去往陕西旅游,途经此处因车辆漏机油无法行驶。民警赵存居发现大雨中的小女孩全身湿透冻的瑟瑟发抖,于是先将小女孩抱上警车,并将自己的警服披在小女孩身上取暖。民警现场将故障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后,安排小女孩的父亲留守等待拖车,同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母女送至盂县酒店休息。

案例六

年7月15日,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平遥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22时许,在对一辆豫D牌照的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仓内有浓烈的酒味,随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mg/ml,初步断定其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按照规定,民医院抽取血液样品,后经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所对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显示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mg/ml,确定其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对驾驶员苑某进行询问,苑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7月15日,苑某与几个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一直持续到晚上,喝到兴致,几人兴奋地商量连夜去其中一位朋友的老家河南省鹤壁市,顺便去河南旅游景点看看。因为当时几个人全部都喝了酒,都不敢开车,有人提议打*说谁敢开车,就可赢元的红包。苑某为了赢得红包,带着侥幸心理拉上朋友开车上了高速公路,途中因酒后意识差,走错了路,在平遥收费站掉头时,被交警查获。

目前,驾驶员苑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同时驾照将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案例七

7月18日12时42分,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七大队接到支队紧急预警信息:晋K01***号黑色奥迪轿车涉嫌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由南向北,进入大队辖区。大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值班中队民警,前往祁县出口附近等候协查。13时10分,在京昆高速公路的公里处,成功将该车查获。但现场车辆信息显示正常。民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卡口照片的调取,照片清晰显示:该嫌疑车自当日上午10时16分,行驶至大队辖区京昆高速公里处时,使用了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时,根据照片显示,驾驶员也是尉某本人无误。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尉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当日上午,尉某与朋友一起从榆次龙湖收费站上高速前往灵石办事。由于事情特别紧急,就用数字贴片“O”贴在“X”处,将晋KX1***的真实号牌变造为晋K01***,超速行驶。事情办妥返回时,正常车速行驶,未再使用数字贴片,随手仍掉了贴片。如此谨慎小心,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民警对驾驶员尉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15日以下行*拘留的处罚。

案例八

7月19日上午7时50分,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大队指挥中心预警,京昆高速公里处,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正在以公里/小时的速度由南向北超速行驶。民警迅速出警,在京昆高速公里处设卡并成功拦截。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梁某承认自己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闻到梁某口中带有酒气,梁某否认自己酒后驾车,但其目光躲闪,故作镇定的样子,更加引起民警怀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梁某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7毫克,确定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梁某,早餐吃了一碗头脑,二两*酒,从介休上高速准备去太原办事,一路车少路宽,视线良好,同时在酒精产生的兴奋作用下,不知不觉越开越快,直至被高速交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梁某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合并执行。

案例九

7月19日凌晨4时30分,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九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报警,在太长高速榆岭隧道群长治方向km太谷段一辆小轿车一直逆行,情况十分危险。接到报警后,夜班巡逻民警迅速前往寻找,终于在km处发现违法车辆。

车上坐着一家老小5口人,驾驶人称,一家人从临猗上高速,准备到太原,行驶4小时后,到东阳互通后辨不清方向,依靠导航一直往前开,自己也感觉不对劲,发现同车道的车辆与自己行驶的方向相反,但还是继续向前一路逆行,稀里糊涂行驶20公里。民警立刻让车里的人全部下车,安置在相对安全的的地方,并指挥驾驶人掉头跟随警车向太原方向行驶至太谷服务区。在对驾驶人进行耐心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罚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十

7月23日下午17时许,三大队民警在平定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轿车从眼前驶过,民警瞥了一眼发现该车后排坐了四个人,怀疑该车超员,于是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清点,该车上共6人,核载5人,超员1人,涉嫌超员违法。

当民警要求司机岳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岳某交代说驾驶证和行驶证都没带,随即,民警将岳某及车辆带至大队作进一步核查。经查,民警发现岳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而且该车所悬挂车牌并不是该车原有号牌,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最终,民警依法对岳某超员违法处以罚款元,对其驾驶证被吊销其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处以罚款0元,对其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处以罚款元,同时岳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拘留。

案例十一

7月25日上午8时许,山西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京昆高速公里处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预警超速行驶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同时对过往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处罚。8时25分,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突然停车,驾驶室内二人迅速更换了位置。驾驶员位置是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副驾驶位置是一位稚气未脱的少年。经询问,男子承认刚刚是自己的儿子在驾车,看到有交警查车才换了座位。儿子小许,3年5月生,今年刚满16周岁,正在上高中,不符合驾车条件,属于无证驾驶。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事发之日,小许和父母一家三口开车从洪洞去太原,老许驾车1个多小时后,小许怕父亲疲劳驾驶,同时自己也想开车过过瘾,便软磨硬泡央求父亲开一会儿,父亲觉得儿子开车很有天赋,高速上练练手也成,便默许了儿子,直到看到交警查车,匆忙之下更换了位置。

由于当事人小许未满18周岁,民警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对小许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0元,免于行*拘留;对其父老许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十二

7月25日上午,G5京昆高速公路郝家庄交通安全检查站民警顶着烈日执行查控任务。10时37分,正当现场民警检查一辆黑色越野车,指挥其靠边停车之际,紧随其后的一辆山东牌照鲁ALQ白色SUV车上上演了一出“移花接木”的好戏。

前排穿戴打扮几乎一样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在没有下车的情况下,车内迅速完成角色互换,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他们是怎样做的呢?

本以为在民警身后完成这套动作不会被发现,他们却没有想到高速六支队四大队指挥中心的值班民警却通过大屏幕完整地观看了整个“演出”。接到指令后,现场民警立即追上已经前行的车辆,经检查发现,原来先前开车的驾驶员并未取得驾驶员资格证,于是怀着侥幸心理互换了驾驶位置来躲避民警检查。大队民警依法对穿着一致的“孪生兄弟”分别作出了无证驾驶和将车交无证人驾驶的处罚。

案例十三

7月29日上午9时54时,在太长高速长治方向km路段发生三辆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涉及半挂车、面包车和大巴车,面包车被挤得面目全非,*色大巴车前挡风玻璃被撞碎,半挂车驾驶人,大巴车驾驶人及50名乘客均无受伤,面包车上的3人受伤严重。

高速六支队九大队长续淑*接到报警后,立即取消正在召开的队务会议,迅速指令队领导及巡逻民警全部赶赴现场,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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