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建杭北京报道
近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三份公告,同意山西静乐农商行、山西保德农商行投资入股山西繁峙农商行,同意晋城农商行投资入股泽州农商行。
对同一地市级内的农商行彼此参股的原因,有中部地区的农商行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全国范围看,约20%~30%的农商行都存在同业持股的现象,即一家或多家农商行持有另外一家农商行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并且这种同业持股基本发生在同一省内和同一地市内。”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对记者表示,“农商行参股同业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性。比如出于改革化险的目的,*府等主导农商行彼此交叉持股,又或者是农商行出于财务投资、资本扩张等考量,都会促成农商行之间的彼此参股。”
对此次山西银保监局公告的相关事项,泽州农商行方面告诉记者,“这一情况是农商行内部扩股事项,暂未有可公开的信息。”静乐农商行、保德农商行方面未回复记者询问。
参股投资提速
公告显示,山西银保监局同意山西静乐农商行投资入股山西繁峙农商行万股,占其全部股份的4.97%;同意山西保德农商行投资入股山西繁峙农商行万股,占其全部股份的1.43%;同意晋城农商行投资入股泽州农商行万股,占其全部股份的3.57%。以上同业参股均发生在同一地市内的农信机构。山西静乐农商行、山西保德农商行与山西繁峙农商行位于山西省忻州市,而晋城农商行与泽州农商行则同处山西省晋城市。
记者注意到,此次扩股的山西繁峙农商行、泽州农商行,此前都曾做过定增申请。
年7月23日,证监会披露关于山西繁峙农商行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核准其定向发行不超过2.15亿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泽州农商行则在年6月获批拟募资4.52亿元定增补充资本。
对此前定增计划的完成进展等问题,山西繁峙农商行、泽州农商行方面都未回应相关问题。
参与此次入股的山西静乐农商行,年总资产为24.12亿元,此后未公布财务数据。忻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数据显示,截至年3月底,山西静乐农商行各项存款较年初净增4.48亿元,完成首季目标的.1%;实体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1.41亿元,完成首季目标的.63%。
参与此次入股的保德农商行经营数据显示,截至年末,保德农商行总资产59.2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年至今,山西省内已有多起同一地市级内的农商行参股动作,共涉及13家农商行。
4月7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同意闻喜农商行、芮城农商行、平陆农商行、绛县农商行、稷山农商行投资入股夏县农商行,而以上6家农商银行均位于山西省运城市。5月6日,同处山西省晋中市的榆社农商行投资入股晋中开发区农商行获批。
山西省农信联社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山西省农信联社主要规模型指标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各项存款较年初净增9亿元,余额达到亿元;各项贷款较年初净增亿元,余额达到亿元。全系统新增有效客户万户,服务客户总数达到万户。
对年下半年的规划,山西省农信联社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省委省*府决策部署,紧盯“改革化险提质增效”总目标,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全面开创山西农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在全国范围内,省内农信机构间相互进行投资参股在近两年也频繁发生。年年初,湖南省内城步农商行、昭阳农商行、邵东农商行、南岳农商行、茶陵农商行、绥宁农商行、芷江农商行、江永农商行、桑植农商行、宁远农商行等10家农商银行的对外投资参股获批。
年,山东省鄄城农商行、汶上农商行、鱼台农商行、邹城农商行等多家农商行投资参股本地农商行获批复。
行业“抱团取暖”
银保监会的多份报告中都提到,农商行股权分散,股东数量多。
记者注意到,农商行之间交叉持股的现象一直存在,农商行持有同区域内农商行的股份非常普遍。如常熟银行持股江苏镇江农商行70.%,江苏宝应农商行20%;无锡银行则持股两家村镇银行;河北涿州农商行持股河北定州农商行7.%;江西上高农商行持股江西湖口农商行3.97%。
广发证券在此前的报告中也提到,“农村商业银行中一般出现较多的交叉持股,第一大股东为金融同业的占比最高(25%),其次是制造业(18%)和批发零售业(13%)。”
何广文告诉记者,这种农商行互相持股的现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概括起来主要是三种类型:资本补充型、技术输入型,以及收益驱动型。在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以及后期农商行增资扩股过程中,对于经营状况不佳、甚至亏损的农信社和农商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往往缺乏投资入股意愿。在此情况下,地方*府通常推动省(区、市)其他农商行出资入股,推动完成增资扩股计划。虽然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初衷是希望吸收多元化、高质量的民营股东入股,但通常因为缺乏高质量的民营股东,而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形成了农商行相互持股的现象。利益驱动型的同业持股,农商行出于股利分红和跨区扩张需求的经济动机,而持有其他农商行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公开的观点认为,农商行之间的彼此参股是出于“中小行抱团取暖”共同抵御风险,可以在运营管理上互流互通等原因。对此,何广文认为,省联社—县级行社模式的构建有其自有优势,但也有限制。建议以资本为纽带,推动产权制度优化,逐渐建立起以股权为中心的控制权关系,提升县级行社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同时,通过股权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一直是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主要路径之一。农商行相互持股比例较小,但仍对风险抵御具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一些农商行在投资入股的同时,还会派遣管理人员帮助被持股农商行提升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省内或地市形成股权关系的多家农商行能够产生联合效应,特别是在数字科技时代,单个县域法人行社难以数字化转型成本,需要联合建立数字化服务系统,共同抵御金融科技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