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7日,上高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接到村民聂某报警称:在漳河旁灌木丛发现一只受了伤的野生动物,并且腿上被扑兽夹夹住,不知如何处理。接警后,泗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经了解,聂某经过漳河洋港伍家自然村河段时发现一灌木丛有动静,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生动物被扑兽夹夹住了。考虑到相关部门一直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该野生动物很有可能是保护动物,聂某便第一时间报了警。了解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将该动物腿上的扑兽夹取出,将其带回派出所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和取暖喂食。经初步判断,该野生动物疑似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鼬獾”。目前,该野生动物已移交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镜山派出所处理,扑兽夹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做好监督和举报工作,共同呵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素材来源:上高县公安局晏阳宗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