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时常在我们的耳边响起,即便如此,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心存侥幸。近日,宁夏高速交警十五大队收到了一名男子送来的锦旗,该男子正是前段时间被大队处罚过的一名驾驶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事情还要从3月27日说起。
当日7时许,民警巡逻至萌海高速公里处,发现行车道内停有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未打开双闪警示灯且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在来车方向做好安全防护并上前查看情况,走到车前发现驾驶员王某正在呼呼大睡,民警立即敲窗叫醒王某,当王某打开车窗后,一股酒味扑面而来,疑似存在酒驾行为。
民警随即将王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mg/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王医院抽血检验,检验鉴定结果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mg/mL,达到醉驾标准。
然而在案件办理前期过程中,王某多次拒不配合,并伴有抵触情绪,通过大队民警对王某反复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以及酒后驾车的成本和危害性,帮助王某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王某被民警的耐心真诚、严格执法、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态度所打动,为了表达感谢大队民警对于挽救自己和保护其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辛勤付出,专程来到大队送上锦旗。
回顾当时的险境,王某仍心有余悸,“幸好你们救了我,不然还不一定会出什么事呢。”王某对当时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对民警的救命之恩表达了感谢,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以自己为反面典型,宣传教育家人和身边的亲戚朋友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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