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高县司法行*系统*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现将上高县司法行*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问题。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规范问题。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四、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六、普法流于形式,对象不精准,内容不丰富,成效不显著问题。七、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八、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九、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司法行*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我们诚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截止年6月15日。受理范围:上高县司法局*法干警有关问题。举报—电子信箱:sgxsfjz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