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公益诉讼研讨交流会在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颜运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湖南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理事长戴巍等多名学者莅临该院。
会上,该院*组成员、副检察长晏亮敏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展望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汇报。颜运秋教授、陈海嵩教授、戴巍理事长就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双方如何深度合作及发展前景做了精彩的发言。双方围绕公益诉讼在基本理论、职能作用、范围拓展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该院*组书记、代检察长*锐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本次交流会对接下来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受益匪浅。
*锐琴并就双方下一步交流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优势互补,实现理论实务融合发展。秉持系统、互补和共同体的理念,以本次交流会为契机,推动学术资源和司法资源的融合再造,实现学术研究和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交流,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水平。针对公益诉讼涉及行业领域多,专业知识跨度大,办案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双方应加强互动交流,在互动交流中增强专业素能,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检察公益诉讼水平。三是建立机制,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双方把握新阶段、践行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更高地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凝聚共识与合力,推动深度合作。
会上,该院与湖南省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签订了关于在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双方将以推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研究进步和创新为共同目标,相互借力,发挥检察机关在业务实践、信息资源和人才储备、理论研究上的优势,在战略研究、学术研究、实践交流、成果应用和维护公益等方面开展“双赢多赢共赢”的长期、深度合作和交流,共同谱写检社合作的新华章,结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共同体。
图:易美艺
文:晏亮敏、廖丽园
编辑:邓泽宇
审核:左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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