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高县人民法院*法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
查纠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现将上高县人民法院*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三、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五、原法院工作人员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审判执行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其他突出问题
我们诚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截止年6月15日。
受理范围:上高县人民法院*法干警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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