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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清明节小长假最后一天,安康高交大队安岚高速连续发生两起小型普通客车逆行进入高速公路。当日16时31分、21时37分安康高交大队安岚高速民警分别接群众报警称:有小型车辆逆行进入高速。接到报警后安康高速交警迅速反应、两次出警,前往逆行车辆可能出现的路段进行拦截引导。同时通知监控中心立即启动沿线监控设备对逆行车辆去向进行排查,提醒上站车辆注意避让。经过周密调查,民警立即锁定两辆违法车辆及驾驶员,并电话通知其尽快前往安康高交大队接受处罚。4月7日违法驾驶员王某、杨某先后来到安康高交大队接受处罚,二人对自己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调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分别对王某、杨某做出处罚款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来源:安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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