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上高”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开展。为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的执*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继续检举揭发以下18种黑恶势力情形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权安全以及向*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上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法委):
举报-
举报邮箱:sgxsh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