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自来水严重污染事件发生后,上高县公民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的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上高最大的优势就是上高人,“散步”的整个过程井然有序,我们依法表达诉求。要求惩治不法商人,更期待以此为契机,要求*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提起足够的重视!
自来水污染事件发酵几天后,也获得市委市*府的正面回应:
对于近日上高发生的自来水严重污染事件,牵动着我们每个上高人的心,包括那些在外的游子。以下就是读者发来的反馈
简单来讲就是化工废弃物处理设备太昂贵,这些企业不会去配备,而另一边偷排的违法成本太低,顶多整顿一下,罚款了事。如果你是商人,你会怎么做?
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得出来。所以我们几乎可以断言:我们的环境得不到本质的改善
那么怎样才能杜绝那些污染物偷排呢?只有一个办法:罚到他们破产牢底坐穿!违法成本上升,他们自然不会再犯。但是他们会想着搬走企业,这样*府的*绩就不好看了,在这个环保问题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孰轻孰重,各位县太爷你们掂量掂量吧!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
河流治理不是一个可以罚款了事的事情,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便是习总书记所说的懒*惰*行为。小编也曾见到镜山广场打出的环保标语: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但愿你们说到做到!
事件可能就要告一段落了,可是我们上高民众对于环境保护的努力会一直坚持下去,监督*府,监督企业。
最后重申一遍:自来水水质是最低最低的底线!关乎生命安全!而我们大家想要的并不仅仅是自来水安全,我们要的是整个环境的改善:包括空气,水,绿化,还有人文环境的改善。
最后的最后:马上要过春节了,大家可能要燃放烟花爆竹,想必大家都体验过四面霾伏的感觉吧。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发起一个绿色春节拒绝燃放的公益活动。如果想支持并参与,请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