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定
上高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年2月17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上高县人民*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上高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上高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上高县年财*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上高县年财*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年财*预算;(四)审议上高县人民*府关于上高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上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上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审议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审议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十)表决通过人选;(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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