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或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不但被交管部门查获要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会被保险公司拒赔。1月11日,上高警方在新界埠集镇查获一起同时具有以上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件,消除了安全隐患。案件经过
当天临近中午,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机动车,在上前盘查时发现车上驾驶人是一名老人,车上搭载着一名孩子。该驾驶员神情紧张,行驶途中还熄了火。经询问了解,六十年代出生的花甲之年简某某,只有摩托车驾驶证却因为“心大”的儿子一句没空接送孩子的话,立即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兴致匆匆地出发了!没想到,快到目的地时,“艺高人胆大”的简某某被警察同志现场抓到,自己的侥幸心理瞬间崩溃。“没驾驶证啊?”“没有,呵呵。”“我儿子的车,今天孩子生日,他没空接送,孩子要读书,就叫我送到这里来...”“没驾驶证也敢开车啊?”“呵呵...”“没驾驶证还敢开车啊,还载着孩子,万一出点事怎么办?”“是啊”该男子与民警的对话过程中,难掩其心虚心理,尴尬气氛弥漫现场。当民警指出他刚行车过程中还熄火时,简某某也承认了自己有点惊慌失措。案件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第14项、第91条第三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采取扣留机动车行*强制措施并对简某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元。素材来源:上高交警
编辑:小花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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