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丰艺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关于在贺州市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
培训班的通知
社会各单位、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从业人员: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国家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桂林新丰艺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桂林市民*局核准登记、国家认定的一所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具备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资格,并在消防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为方便贺州市地区学员,节约企业成本,我校计划于年3月,在贺州市举办初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招生对象条件
“消防设施操作员”从业人员(从事或即将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0周岁。
02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初级、中级理论学习在贺州市开展,实操学习到桂林总校分组训练的方式进行。
03报名时间
1、报到时间3月14日下午2:30—5:00
2、理论培训时间:年3月15日
3、报到地点:(待定)
04培训时间
贺州初级、中级监控理论:3月15日至18日(4天)(贺州市上课)
桂林初级、中级监控实操:4月-6月(5天)(桂林总校上课)
05费用及缴费方法
培训费对公转账,账号(桂林):
开户名称:桂林新丰艺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六合路支行
注:培训费及鉴定费都可对公转账、现场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