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
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年12月5日,我局在执勤巡逻中发现,徐家渡镇火溪村大屋自然村一农田中有人架设一副“天网”用于捕捉野生鸟类动物,天网上捕获2只麻雀(死体),另外,徐家渡镇火溪村檀塘自然村农田中有人架设四副“天网”用于捕捉野生鸟类动物,“天网”上捕获6只麻雀(死体)。该“天网”均长10米,高8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上高县人民*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我分局于年12月8日对该案以非法狩猎案立案侦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供稿:周晨编辑:潘文兵
审核:伍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