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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是人民警察职业身份的重要标志
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执法者
警用标志、服装、警械、证件等具有专用性
任何人不能乱买乱卖
更不能乱穿乱使用
(图片来自网络)年9月10日,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对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进行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坚决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上高县公安局多措并举,迅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行动,并于10月28日查处一起非法贩卖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案,收缴警用标志、仿真枪、制式服装等警用装备18类78件,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拘留。(图为缴获非法贩卖的警用标志、警服、警械)
上高县公安局将持续发挥辖区阵地管控优势,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沿街服饰销售商铺、摊位进行巡查,开展摸排清查行动,重点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制式警服、警械、警用标志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服饰经营者及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讲解《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工作的工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遵纪守法,规范、合格经营,坚决不允许非法制售警用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警械、警灯、警报器等警用装备,避免成为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图片来自网络)温馨提示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非警务人员,涉及非法穿着、佩戴、持有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或非法制售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证件的,请立即向上高公安举报,我们将发现一起,依法严处一起。
希望广大群众在平时的生活中也要提高警惕,若遇到有人自称警察时,一定要对其身份进行辨别,切莫被骗。
来源:上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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