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些道理相信很多人都明白
但当遇到非法集资者抛出的
“高额年息”诱饵
加上不时嘘寒问暖的
“糖衣炮弹”时
不少投资者防范意识开始减弱
最终落入陷阱
???
▼▼▼
近日,由分宜警方侦办的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分宜县人民法院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据了解,年4月初,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报警称,有一钟姓男子以资金周转为由,许诺高额利息回报,在支付了一段时间后现如今停止了兑付,且人已经失去了联系,损失金额较大,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破案。
接到报案后,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展开了侦破工作,揭开了钟某非法集资的真面目,经警方侦查查明:在年7月至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钟某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以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投资为由,通过出具借条、承诺支付高利息、口口相传等方式,在上高县、新余渝水区、分宜高岚乡、操场乡、杨桥镇等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约定月利率1%-3%不等,非法吸收存款近万,资金用于支付利息以及挥霍,后因资金链断裂,钟某不能向集资群众兑付后潜逃,致使余户群众上当受骗。鉴于此案涉及大量群众,涉案金额较大,且案发后钟某一直潜逃,分宜警方遂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同时积极上门走访犯罪嫌疑人家属,敦促其家属规劝其早日投案自首。慑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压力,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53岁,在分宜县高岚乡集镇开店经营钢筋生意,为了将生意做好,钟某的买卖大部分都是赊账,以至资金回笼慢,而进货资金又短缺。为了获得资金来源,钟某想到了以许诺“高息”的办法来筹集资金。起初,钟某只是小范围筹集,尝到了吸收公众存款的甜头后,钟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年到年间,非法吸收存款近万,所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支付利息以及挥霍,直至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涉及受害群众余名。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钟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示
本案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能真正获得财富和幸福,轻轻松松挣大钱永远都是一句梦话。希望广大群众投资时依法、慎重,保护好自己的财产,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损失。
丨来源:分宜公安
丨编辑:罗伯特
丨广告投放:陈先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