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发布
请问,上高县委组织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步工作重点是什么?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毕和东
答: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扛起主体责任、释放担当动能,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压倒性措施来抓,既强肌体“治本”,又重拳出击“攻坚”,打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合拳”,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突出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村级班子配强。我们依据上级对村“两委”候选人提名要求,把“五种不能提名”、“十六种不宜当选”的负面清单写入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划出了涉黑涉恶涉邪等对象不准进入村干部队伍的“红线”。换届期间,经14个县级职能部门联审,把11名不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挡在了门外。落实届中年度履职能力提升分级培训计划,由组织部牵头每年对全县村*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轮训,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授课的重点内容。本届村级换届推行了村*组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和村委会“直选”、“自荐”海选以及妇女干部“专职专选、定位产生”、候选恪守“三项承诺”等制度,全县名优秀农民工、退役*人和名大学生进入了村“两委”班子,平均年龄较上届下降了3.4岁,村“两委”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是把人选关口扎紧。制定实施了《村干部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村*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考察备案管理,村干部调整由县职能部门“谁审查、谁签字”联审机制。对经研判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在职村干部一律辞退、纳入“黑名单”的候选人一律不用,层层传导了匡正基层*治生态的压力。年初村委会选举,取消了1名拉票贿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任资格;在届中开展“回头看”中,辞退了2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两委”干部。“该用谁”而不“谁该用”已成为我县正风肃纪选人、正本清源用人的生动实践。
三是把基层组织建强。以推进基层*建“三化”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员学习议事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了基层*组织*内*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以村*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蜕变为涉黑涉恶等不法分子。开展年度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年初摸排、年中整顿、年底验收”,对排查出的对象严格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和“四个一”措施集中整治,即每个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由1名县级*员领导干部联村,1名乡镇*员领导干部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级机关单位*组织结对帮扶。年以来,全县共摸排并整顿的43个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全部转化晋级。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在即将开展的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中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筛出“黑名单”,选用正派人;二是坚持不懈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排查整顿,深入推进基层*组织评先定级工作;三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快构建*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问:云上高
请问,在人案矛盾突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压力大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做到高质高效审判?上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春生
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上高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2件95人,审结12件95人,结案率%。针对人案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为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治站位。始终将审理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摆在重中之重,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了扫黑办,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大了人财物保障力度,真正做到了“起跑即冲刺,开战即决战”。同时针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如受疫情影响,刑事审判存在提审难、开庭难、宣判难等问题,为保障了涉黑恶案件庭审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利用“云视讯”系统开庭10次,在九月底前实现了案件清零。二是严格依法裁判。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严格把握了*策和法律界限,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黑恶势力犯罪的审判始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积极参与上级法院组织的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常见疑难问题的学习,确保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的准确,事实证据审查到位、定性量刑准确到位、宽严相济惩处到位、涉案财物处置到位、审判职能延伸到位。三是延伸审判效果。在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基础上,不断加大了“打财断血”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收缴罚金.万元、没收财产69.45万元。同时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如针对涉黑涉恶人员在个别地方多次打架斗殴,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我院主动参与到社会治安管控、社会治理方面,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下一步,上高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对照“六清六建”总要求,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以实际行动向*和人民交上一份优秀答卷,为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问:上高之声
请问,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上高县检察院是如何履职的?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向阳
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会议和精神,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提高*治站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打击力度,确保案件质效,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现扫黑除恶长效长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4件91人,不批准逮捕3人,追捕1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件95人,起诉13件96人,不起诉1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份,均得到回复。一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追捕、追诉、两项监督、开展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等手段,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其中对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法院全部予以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二审法院也全部维持原判。
二是准确履行逮捕、起诉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其一是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力量,领导亲自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组织专业的检察办案团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担当尽责,按时保质完成办案任务。其二是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职责。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办理涉黑恶案件要求,坚持对每一起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职能。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取证目的,提出证明要求;另一方面对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将事实、证据和相关程序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年3月,我院就组建检察专班提前进入公安机关1个月,对以郑某为首的涉黑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参与案件讨论、提前阅卷等方式提出补证法律意见,帮助公安机关补充完善案件的证据收集;其二是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对于涉黑恶案件快捕快诉,准确认定,对于每起涉黑恶案件均在一个月诉出,确保案件质效。其三,充分用好认罪认罚,为提升办案质效创造条件。我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流程、全方位”融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办案检察官通过充分宣讲法律*策、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分化瓦解黑恶势力组织成员,促使认罪悔罪。有的案件全案适用认罪认罚,被告人全部认罪伏判,实现了*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运用好检察建议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于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对相关行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规范运行,促进扫黑除恶长效长治。截止目前,我院共向敖阳街道、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制发了28份检察建议,所制发的检察建议均得到单位的采纳和回复。
问:上高之声
请问,县公安局在为期三年专项斗争中是如何履行侦查打击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委委员、刑警大队长熊卫华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高县公安局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治任务来抓,实行“*委领导、专班打击、全警发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方法,积极担当,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我局先后抓获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人,捣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破获涉黑涉恶类案件起,缴获枪支6支、刀具22把,查封、冻结、扣押各类涉黑涉恶资产总价值万元,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为我县和谐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举措:一是全警动员,保障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县公安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推行战区责任制、落实全额经费保障,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斗争工作;二是专案攻坚,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在局*委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对涉黑恶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专办,以专业打击队为尖刀,在全局范围内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集中攻坚,确保了每起黑恶案件打得深、打的透。如在侦办郑帆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中,我局抽调了50名精干警力,在市公安局精心指导下,上下联动,克服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困难,历时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成功打掉了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顺利移送起诉组织成员53人;三是广泛发动,全面收集黑恶线索。通过出台《专项斗争举报公告》、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册》、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视频,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线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中,我局先后通过主动摸排线索、受理群众举报,发现各类涉黑涉恶线索条,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人,破获各类案件47起。
来源:欧阳文浩、陈龙、聂紫怡、晏雯琪
编辑:*琴
核编:晏草根
签发:舒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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