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宜春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上高县于近日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这5起案件分别是:翰堂镇钊田村*支部书记*天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给予*天才*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心镇红卫村原*支部书记*发桂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给予*发桂开除*籍处分,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上高县检察院;新界埠镇光明村村会计简新华、村干部严兵才套取国家粮油补贴、灾后补助,分别给予简新华、严兵才*内严重警告处分;泗溪镇曾家村*支部书记袁草生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已将该案件移送到县人民法院;泗溪镇张家村潘家村民小组长李文挪用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检察机关已将该案件移送到县人民法院。
据悉,去年以来,上高县组织开展了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采取集体会诊、专项整治、督查曝光等方式,出重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至今,全县已梳理排查出问题线索52起,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3起,*纪*纪处分13人。查处不执行县委、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水库退养工作中造假问题7起,给予*纪*纪处理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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