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在线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院报经批准,暂时关闭了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采取网上立案、邮寄材料、电话受理查询等方式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2月3日以来,我院已接受网上立案10件;邮寄立案9件;邮寄材料6份;网络缴费6件;受理各类电话咨询60余次;通过视频网络开庭1件;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线索58件,冻结财产16件,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需求得到了充分保障。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仍处在关键阶段。防止人群聚集,阻断病*传播仍然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手段。诉讼群众如果直接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诉讼业务,将会产生人群聚集,对于诉讼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会产生重大隐患和威胁。
因此,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又不影响群众的诉讼权利,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大力加强在线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仍暂不开放,将加大在线诉讼工作服务力度,继续采取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或提交材料、电话查询等方式,为人民诉讼提供诉讼服务。现就有关立案、缴纳诉讼费等工作方式提示如下:
一、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
方法一:网上立案1、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