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笔来忽然觉得,给警察普法是件让自己不好意思,也让人家不好意思,可能还不只是不好意思的事。按说应该是警察给我们普法才对,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能犯错的必须是我们嘛。不过呢,幸亏又有一句祖宗传下来的老话,叫做人无完人。所以呀,是人多少都是要犯点错的,这样才比较科学不是?
年交通运输部高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问题变成热点,然后交通运输部发言人表示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全国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策确定后会第一时间进行通告。
眼看从年的第一场雪,就快要下年的最后一场雪了,摩托车能否全国高速公路统一,仍然悬而未决。当然这其中涉及方方面面,关键还不是交通运输部一家说上就能上的事,下面还有不少像广东这样恨不得举起双脚反对摩托上高速的高速公路省份呢。
好,闲篇先扯到这儿,大家接着往下看本期重点,等看完了我再絮叨几句。
时间:10月2日,
地点:广东乐昌高速广乐线入口
当事人:冚家吉祥
对话内容文字版(如有笔误以视频为准)
警察: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怎么说?
摩友:高速公路不让我的摩托车上去,然后我跟工作人员解释,我这个行为呢是符合国家法律的,然后他们跟我说,不给上是因为有一个文件,是交警同志怎么说啊,那边怎么怎么样。
警察:交通法第三十八条,我们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是可以根据交交通流量限制交通管理的。广东省那是不允许上高速的,而且有禁行标志的啊,那边。
摩友:行,我们分开两样东西说哈。第一个,首先他们说不让我上高速,原因是说什么法律不允许上高速。然后,第二个,他在跟我提及那个禁令标志的问题。第一点,国家法律哪里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
警察:交通法第三十八条
摩友:第三十八条是什么?
警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就像是节假日和交通那个车流量啊,而且特殊情况,限制这个进行那个特殊情况的改制,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条例、第九十条也规定了摩托车是禁止上高速,在广东省是禁止上高速的,你可以去查。
摩友:警察同志,我跟你纠正一下,这道交法第三十八条是行为规定,是过了这个交通标志。你刚刚说的那个是道交法第三十九条。
警察:我跟你现在跟你讲啊,在广东省摩托车是不允许上高速的,如果你还是执意上高速,出了问题你要负责,跟你明确讲。
摩友:请你拿出依据给我
警察:拿出什么依据?现在
摩友:不给上高速的法律依据
警察:道路安全法就是依据
摩友:那你具体给我说明是哪一条,好吗?
警察:道交法第三十八条,你自己去查,九十条也是。
摩友:三十八条是行为依据,九十条是处罚依据,好吗?
警察:这样子,可以搜一下。
警察:还有一个,你上高速你的护具,你这样没护具你怎么可以上?
摩友:我跟你说清楚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面已经明确说明要戴头盔,双证齐全,不许带人,靠最右边。
警察:是不是提倡以人为本,是以人民为中心,是为你的安全考虑,是不是?
摩友:哎,不执行法律,你们是执法人员,你们要。。。
警察:你听我讲啊,我举个例子跟你讲啊,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说单双号限行啊,地方上有地方的规定地方,就是不能上高速。
摩友:不关我的事
警察:证件先出示一下,好吧?
摩友:啊,好,没问题,请出示你们的警官证,好吧?
警察:制服就是,警官制服就是
摩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警察:对,执行公务时穿穿制服就是人民警察,我就会代表人民警察。。。
摩友:并且要出示。。。
警察:不需要,不需要,我明确告诉你,你可以打去指挥中心核实我的身份,我的警号在这里。第二个,如果你对我的执法有异议,你可以上面去投诉,都是你的权利。但是我现在明确告诉你,你现在是不允许上高速,根据我们道交法第三十八条就不允许上高速。
摩友:三十八条是吧?
警察:没错
摩友:是吧?
警察:是
摩友:好,那这是我的证件,请你查看。
警察:你去哪里?
摩友:我到英德。
警察:移交吧,移交处理吧,他这个比较比较。。。
摩友:我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护具,好吧,法律规定我要穿什么我都穿什么
警察:有这个规定,有这些禁行标志是不允许上高速的啊
摩友:广东省没有不允许上高速,警察
警察:有,有。
摩友:那你给出我依据好了
警察:省条例有规定
摩友:没问题,没问题。喂,你好,对呀,他们警察已经到达现场了,现在正在处理。
好,视频各位都看完了吧,我就接着絮叨。
视频里警察摩友双方各自提到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先说最简单的一个问题。其中一位警察说:“还有一个,你上高速你的护具,你这样没护具你怎么可以上?”通常我们日常所说的“护具”是指护膝护肘一类的护具,可这位警察认为没有佩戴就不可以上高速的护具,在道交法里就根本找不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只写了“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摩托上高速必须佩戴护具,那不好意思了,只要佩戴有法律规定的头盔就可以上!多说一句,如果不是否定的口气,而是建议的口吻,那我们还真的愿意相信“以人为本,是以人民为中心,是为你的安全考虑。”的一片心意。
其中另一位警察说:“道交法第三十八条,你自己去查,九十条也是。”嗯,我也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不好意思,这两个法条哪一条哪一个字写了摩托车不许上高速了呢?我还真的没看出来!如果按照《道交法》第三十八条能“指挥”摩托车不许通行高速公路的话。那么,我觉得这位警察同志同样能运用这第三十八条“指挥”我不许走出我家大门一步!
同时这位警察还说了“省条例”规定不许摩托上高速。我又查了一下,发现广东省的确有规定了不许摩托上高速的地方法规。不过呢,又要不好意思了,这部曾经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早在年9月25日,就由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即日起废止了。那想必那位警察说的就是没失效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我们再看看其中又是对摩托车怎么规定的: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十三)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不好意思,看完我怎么觉得这条恰恰是证明了只要是不载人的两轮摩托车,就可以在广东高速公路通行,并且不会受到警告或罚款呢?然而,譬如韶关警方还是提醒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其中一个依据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十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但是不好意思,“平安韶关”有错别字了,规定原文里写的是“机动车”,而不是“摩托车”,并且也没有“记3分”的字眼规定。
那广东到底有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规定呢?《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三十)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如此,究竟是哪些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呢?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在内呢?《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的上位法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是“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还是不好意思了,《道交法》第六十七条里还真的没有列出摩托车的车种车辆名称。较真的话,那就是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且属于机动车的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就是说,对于摩托车来说,《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的正解是禁止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摩托车进入广东省高速公路,违者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说来说去,居然发现广东的地方规定原来是允许设计最高时速不低于七十公里的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我的天哪!逻辑真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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