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邓寄鹏(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由樟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分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邓寄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江西省纪委监委5月15日消息: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邓寄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邓寄鹏违反*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劳民伤财,大搞形式主义,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邓寄鹏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离心离德,对*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漠,破坏民主集中制和组织原则,不知敬畏,贪婪无度,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损公肥私;生活腐化堕落,道德品质败坏。邓寄鹏严重违反*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肆无忌惮、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务处分法》《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邓寄鹏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素材来源:宜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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