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高县万灵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
上高县万灵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高县原定于年1月21日至年2月20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因受疫情影响,现将登记时间延长至年3月15日。为方便集资参与人登记,现将登记工作时间、登记工作地点、登记对象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登记期限自年2月25日至年3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县检察院八楼(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联系曾绍庭()
罗梦君()
三、登记对象
上高县万灵投资有限公司及袁全明、陈和平、晏启文、李万林、王意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前期已在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无需重新登记)
四、登记事项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等。
五、携带材料
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集资参与人收到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六、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准确登记信息,避免因登记失准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请参加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登记,遵守核实登记现场的秩序。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登记部门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信息登记工作于年3月15日结束,集资参与人要按此公告及时登记,因个人原因未进行登记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上高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25日
来源:上高*法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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