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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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9月29日上午,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会议就如何落实好省院的相关工作要求提出问题、发表意见。院*组书记、检察长姜彬、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第二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春伟通报了省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要求与硬性指标,并就我院如何贯彻落实省院要求提出意见了建议。他强调:在办案过程中要多与县人民法院沟通交流,提出精准化量化建议,明确各方职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该制度落实好、落实细。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办案体会,就扩大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范围、如何提高法院采纳率等方面交换意见。
院*组书记、检察长姜彬最后就如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规范司法办案,细化量刑建议。严格程序、注重细节,加强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规范性。二是要提高工作要求。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制度,思想上提升认识,要求上抓好落实,认真领会省院关于70%认罪认罚案件率的硬性指标与量刑精准化的刚性要求,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秉公执法,做到廉洁办案。检察官的权力是把双刃剑,要坚守依法办案的底线,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扩大适用范围。与县*法各部门加强沟通,特别是与法院的沟通,进一步提高适用率与法院采纳率。
图:丁伟
文:胡长风
排版:吴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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