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青年干警座谈会
5月25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责任、有为、自律”主题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院*组书记、检察长姜彬主持会议,院*组成员左国新及全院40岁以下年轻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左国新向大家传达学习了《宜春市检察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转变干警原有“论资排辈、先来后到”老旧思想,提升全体检察干警思想认识,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和氛围。
随后大家自由发言交流,分别分享了各自对“责任、有为、自律”的理解,并结合工作岗位,就如何做一名有责任、善作为、严自律的检察干警发表了各自的见解。座谈会现场气氛轻松活跃,展现了上高检察青年干警朝气蓬勃的良好精神风貌。
晏亮敏(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青年干警要有*治责任、法律责任、检察责任,时刻保持责任感,使命感。
晏建平(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青年干警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学习强国APP等,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做有为青年。
朱余江(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泰戈尔说过“你今天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
钟辉群(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有能力有品德是极品,有能力无品德是危险品,无能力有品德是半成品,无能力无品德是废品。
文柳(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工作上别人有的我们做的更好,别人没有的我们争取做到有,要把学习当做一种责任。
*雨婷(*治部干部):责任不仅仅是干好本职工作,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团结互助也是一种责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易美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责任、有为、自律之间是有逻辑的,负责任促进有为,有为了更需要自律。
戴玉君(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人的一生应该像保尔说的那样去有意义的度过。
姜彬检察长对座谈会进行总结,他强调:青年干警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抱有对自己、对家人、对法律、对国家负责任的态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做到能为、善为,不乱作为;要守住思想防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生活、工作中廉洁自律,做到内心的安宁。
图:胡长风
文/编辑:*雨婷
审核:左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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