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某,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本院已依法从你的公积金账户扣划元,特此告知!”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存款,顺利执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年9月,况某因资金周转向陈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内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债均未果,于是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况某应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况某仍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况某称已在筹钱,一周内便会还款。然而,一周后况某不仅未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人不在家,电话也打不通。执行法官没有坐以待毙,在“总对总”系统未能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又通过房产局、工商局、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查询况某财产状况,发现况某公积金账户有几十万余额。
事不宜迟,执行法官当即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了司法扣划的法律文书,将执行款如数扣划到位,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