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划定红线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 12.5%陆域面积禁止开发
天津市近日颁布实施的《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提出,要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红线,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渤海早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天津市将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划,12.5%的陆域面积划为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守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 高压线 。
天津市将明确蓟北山区森林生态功能区、引滦和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津西北防风固沙林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区域范围、界线及其主导功能。继续实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率先启动建设蓟北山区森林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新增受保护地面积173平方公里,并逐步开展其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源保护、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类型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到2016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
按照相关规划,天津市将总面积1491.65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面积12.5%的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列为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同时,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污染物 零排放 ,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和环境安全。(首席孔令彬 实习生 高洁 冯实)
15个禁止开发区域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盘山风景名胜区
天津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天津蓟县国家地质公园
大*堡湿地自然保护区
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
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
静海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
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区
尔王庄水库水源保护区
引滦输水明渠水源保护区
子牙河水源保护区
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两侧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