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期,江西多地警方发布“麻将禁令”,要求取缔所有营业性的麻将馆。其中,10月20日玉山警方发布的通告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争议。此后,玉山警方重发公告,将“所有营业性麻将馆”改为“涉赌的麻将馆”。
然而,多地仍未撤回取缔所有营业性麻将馆的通告,且坚持认为该取缔行为没有“越权”。宜春市上高县公安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社会治安,治理赌博行为是职责所在,因此没有‘越权’。”可很多专业人士表示:“取缔”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是针对无证经营或者违法经营的实体,并非所有的营业性麻将馆都在其列。
两方各执一词,谁是谁非必须由法律作出解答。且法律必须能明确回答以下两个问题:赌博的确切标准是什么?开设营业性麻将馆是否违法?
依照《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但此处的“少量财物”如何界定,各地都有不同的标准;此处的“场所和服务费用”何为“正常”,标准也极为模糊。
法律边界如此模糊,显然缺乏操作性。立法机关应紧跟执法实践,加快完善涉及赌博认定、麻将馆等娱乐场所的性质认定的法律法规。一条完善法律的作用堪比数百条“麻将禁令”。它不仅能降低警方发布“一刀切式禁令”的可能性,让警方执法更加专注、执法更有底气,而且能让公众心中了然,增进其对警方执法的理解,减轻执法阻力。这样一来,也不至于引发如此大的舆论反弹,也不至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对于已经重发通告的玉山警方,我们应理解支持;对于依旧坚持完全取缔的警方,我们也没必要过分苛责,而应该理性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毕竟,大家都在为了社会的健康稳定运行而努力,只是缺乏一条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凝聚共识。“麻将禁令”事件的解决,不应以单纯批判为终点,应促进法律法律规的完善,最终实现执法与立法的相向而行。
文/汪司晨(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