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石*发〔〕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石*办传〔〕11号)有关文件精神,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将开展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下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
此次复核范围为目前所有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
二、申请时间
年4月17日至年5月2日
三、申请方式
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石家庄市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也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