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参加“夏日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紧盯江西省委“一号改革工程”、宜春市委“打造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目标任务,通过“一个中心、两项机制、三种理念”的“精准调温工作法”,让企业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高效便捷、规范联动、暖心爽心”,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已执结涉企案件68件,执行到位金额.36万元。
建设“一个中心”高效便捷有速度
“太谢谢你们了,执行款当天就转入公司账户,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转!”近日,申请执行人上高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对上高法院惠企快执中心的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被执行人上高某制造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上高某建设工程公司钢架工程合同款万元,执行法官在了解清楚案情后,第一时间进行查控,最终利用被执行人的厂房租金执结该案,且在收到执行款的当天就划转到申请执行人账户。
今年以来,上高法院以全市法院打造“惠企快执中心”为契机,先行先试,在执行部门设立涉企执行团队,将所有涉企案件归口办理,由该院审委会专委晏志强担任团队长,带领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负责涉企案件执行工作。
同时,上高法院在涉企执行案件财产处置过程中坚持惠企原则,明确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不用垫付评估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可以不用缴纳评估费。
“惠企快执中心”成立以来,涉企执行案件平均办案用时26.7天。
构建“两项机制”规范联动有力度
上高县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是当地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年因经营不善停产,年开始便有大量拖欠工资、借款、货款等案件诉至上高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
“我们受理该案后发现,该公司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且公司股份私下转让导致公司股权混乱、财产不明晰,财产处置困难。”上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
为提高“僵尸企业”出清率,上高法院与该县园区管委会联合出台《关于执行处置涉园区企业财产备案制度》,明确被执行人为园区企业且需要启动财产处置程序的案件,需由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法官就园区企业财产处置问题逐一与园区管委会备案对接,该企业财产优先由园区管委会推介或者收储。
借助该制度,法院、园区管委会与该公司股东经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园区管委会对该公司所购买土地进行收储并直接挂牌拍卖,并对该公司进行投资补偿,补偿款优先支付法院执行案款,闲置8年的资产得以盘活,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针对园区涉企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案件多发的情况,上高法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涉企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案件形成诉前调解机制,派出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共同参与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促使涉企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案件当场和解、当场履行,减轻企业诉累。
今年以来,已调处涉企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案件30余件。
秉承“三种理念”暖心爽心有温度
今年以来,上高法院秉承善意、审慎、文明执行理念,对所有涉园区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优先采取活封设备、不动产等措施;对生产经营正常且发展前景好的涉园区企业,邀请县营商办和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参与执行和解,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吴某申请执行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黄某持有两家本地企业的股份,而且是其中一家本地知名企业法人代表,因该案执行标的额较大,黄某自动履行意愿不高,吴某强烈要求冻结黄某名下所持有的两家公司股权。
“受疫情影响,某企业经营不稳定,若贸然冻结股份,会让咱们上高本土响当当的企业就此陷入困境。”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申请执行人吴某同意仅冻结黄某名下持有的另一家公司股权,使得本地某知名企业能够顺利转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今年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开启之年,也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规范执行提升年’,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为上高‘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上高法院院长刘伟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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